洛陽滬南撫防爆電氣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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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洛陽市高新區三山路清華科技園(市檢察院對面)
路 線:54路;966路至河洛路三山路口南下車
有關防爆合格證延續程序
有關防爆合格證延續程序取得安全標志的產品,其安全標志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且產品技術文件未發生變化的,執行本程序。
1.申請
持防爆合格證的人應在其產品安全標志有效期屆滿前3~6個月,向安標國家中心提出產品延續安全標志申請,遞交申請材料。
2.初審、受理
防爆合格證中心對持證人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與持證人簽訂申辦合同,予以受理。
3.技術審查
中心對產品采用或主要引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有效性、符合性進行審查。
4.現場評審
防爆合格證中心組織評審組對申請延續安全標志的產品及其持證人進行現場評審。
5.延續檢驗
防爆認證中心組織實施對申請延續產品進行抽樣,委托***監管總局授權的檢測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若大型設備因故不能按時完成抽樣檢驗的,可先行延續安全標志,待在規定時間內具備抽樣檢驗條件后,實施相關工作。
6.終審、延續安全標志證書
防爆認證中心對技術審查、現場評審和延續檢驗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合格的,換發安全標志證書,并予以公告;不合格的終止申辦。對取得安全標志的產品及其持證人進行監督檢查。